“域名”与商标的关系是什么?
商标是知识产权中最重要的部分,如何运用商标战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培育驰名商标的同时,如何加大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这是每个企业家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目前,我市的企业和个体户的商标保护意识虽不断增强,但还存在对商标法律知识的理解片面、肤浅、甚至误解等不足之处。为此,本报与北京红徽商标代理事务所、广东红徽商标代理事务所江门分所联合开辟“专家答疑商标200问”栏目,用简洁、扼要、易懂、易记的方式,为江门企业解答有关商标方面的热点、难点、重点等问题。欢迎我市的企业积极向“江门红徽”咨询解疑。
凡进入互联网的用户,为了相互间通讯或贸易的方便,均可按照国际互联网信息管理中心(InternetNIC)或它设在世界各地的分支机构制定的统一的命名规则,在互联网上申请注册一个数字串形式的IP地址(网址),中心在分配IP地址的同时,又核准一个与数字串相对应的字母地址,我们把这一字母地址称为域名。例如:中国中央电视台的IP地址是:203.93.27.8,而其域名则是:cctv.com。显而易见:cctv.com这一域名更简短、更直观、显著性更强,相比之下,以字母形式出现的域名比以数字形式出现的IP地址更容易记忆,而以中文形式出现的中文域名尤甚。
由于域名所具有的可标识性和可记忆性,所以,人们常常将自己最为公众熟悉的商标、商号或企业的简称、证券名称等的汉语拼音或者英文译称,作为域名在互联网上进行注册。这样,消费者就能在互联网上,根据域名很方便地找到需要的商品或企业信息,或者很方便地与该域名的所有者进行商业上的交流或沟通。因此,能够表示商业目的、功能、范围、内容或区别商品(服务)来源的域名,与商标一样,自然也就具备了更多的商业价值,因而也成了用户的知识产权。
但是,商标与域名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享有专用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构成商标侵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对而言,对域名的保护力度要弱得多。由于域名被他人抢注后,会对自己商标的显著性起到“淡化”作用,或对企业的声誉、形象造成危害,或给企业在商业交流或沟通时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广大企业更应该尽早将自己最为公众熟悉的商标或商号或企业的简称或证券名称等的中文或汉语拼音或者英文译称,作为域名在互联网上进行注册。